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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,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,不要大喊大叫?
事后诸葛亮最好当。(笑)我们看到这则报道,可以边喝茶边议论,分析的头头是道。可换了你在现场去试试?
正所谓旁观者清,当事者迷。绝大多数人是没经历过这种事,没身处过这种险境的。
所以当你还没从梦中完全醒来,睡眼惺松的猛然一惊:怎么自已的家里睡着一个陌生的大汉?便会本能的“啊”的一声,如果是男子汉倒还可能会急中生智,想法应对,但多数女子恐怕就会吓得一动也不能动了。……
当然,如果是专家或我们这些旁观者,可以据此分析出许多种应对之策来:
如果是发现曾春亮后但他并没苏醒,可以慢慢退出,找家人商量对策,或报警,同时自已做好防卫准备;
如果是曾已惊醒,可以好言应对,并拿出部分钱款相赠,破财免灾。
总之可以总结出多种应付残暴之徒的策略来。说实话,现在的说法是一种进步,就是遇到这种突发***时,一定要冷静,急中生智,想尽办法与歹徒周旋,把保全自已生命放在第一位,而不是惊慌失措,处置不当,使自已处于不利境地甚至因此丢了性命。
但仍然要说,人们大都在祥和宁静的氛围中生活惯了,疏于防备,或者说思想上根本没有防范的意识,这是大忌。
这个***不但这方面要总结教训,就像很多媒体上所说,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探讨和总结,当然这就不在本应答中涉及了。
只是希望不但要总结发现夕徒入室后如何应对,还要总结如此凶残之徒是怎样在监狱中“改过自新”出狱的?受害者第一次报案后,为何没对入室夕徒进行抓捕等等,总之需要总结的教训实在不少。
应该是吧。
从了解到的案情来看,曾春亮第一次去康家时,本意只是想去搞点钱。康家的别墅里在曾春亮看来,应该是可以供他捞上一笔的。不幸的是,曾春亮并没有得手,他睡意太浓,开着空调居然在康家睡着了。后面被正巧回到家的康起国的妻子发现,也就是这案件的受害者之一,她大声呼喊,被曾春亮抵住脖子,并警告不许报警,后面康起国的儿子闻声上楼,又被曾春亮用锥子刺伤了,逃跑时并再次警告不许报警,不然杀他全家。但是事后康家还是报警了。
可能正是因为报警这一行为惹怒了这个凶残的案犯,他第二次重返康家,***了康起国的妻子和康起国本人,并锤伤了他的外孙,那个脑部受损严重的孩子。
也许,就像题中所说,不喊不闹,康家真的避免了这一惨剧。熟知曾春亮的人说他***有瘾,但是***还不太至于。至于后面那个驻村干部被杀,应该是这个案犯杀红眼了,紧张了,想着反正杀了两个,再杀一个也不会怎样,于是乎,这个可怜的干部也一命呜呼了。
其实,我们应该深思这个问题,面对歹徒入室偷盗时,我们该怎么做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残害?我觉得应该稳住他们的情绪,让他们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吧,一般人只要不是***狂魔,拿了东西就会走人的。毕竟相比那点身外物,命更要紧吧!
大家对此怎么看呢?欢迎一起讨论哦!
这得从5月12日说起。2012年曾春亮因***罪获刑8年6个月,后因***时有悔改表现,减刑7个月。这一天,曾春亮的弟弟去接刑满出狱的哥哥,去的路上还激动的发了一条状态:“我三哥回家!我高兴。”
接哥哥曾春亮回老家后,弟弟以及其他兄弟姐妹不断规劝,让他走正路,要控制脾气,不要再做偷鸡摸狗和打架斗殴的事儿。曾春亮也“保证”:“我以后不会跟人家打架了,我脾气也会改。”
规劝、许久过后,生活还要继续。曾春亮留在了老家,而他的兄弟姐妹则回到了工作所在地。
生活,可是没钱,他的兄弟姐妹生活境况也一般,而曾春亮显然也没有通过努力工作赚钱的想法,自然动起了歪主意。
于是将目光锁定在山砀村康先生家,因为康先生家房子“很大、很漂亮”,应该“很有钱”。
曾春亮第一次去熊小美家作案时,目的很简单,就是偷东西。曾春亮刚从监狱出来,身无分文。老家房子倒毁,也没地方住。只好去堂侄家住,住长了又不好意思,又去小旅店住。这样兄弟姐妹支援他的钱很快就花完了。肯定再不好意思去找他的兄弟姐妹要,他又不愿意去工厂上班吃苦,如何解决自己,吃,住,穿,那就是只有捡起他那的偷窃技能,虽然坐牢多午,已厌倦监狱生活。可为了自己生存,也不得不去偷。
当曾春亮在熊小美家偷到东西后,反而不快点逃跑,而是在她家唾觉。这都是因他没地方去,只想少花一个是一个,从这点也可看出,曾春亮不是个吃苦的人,大马路那种地方他是睡不来的。没钱,也对自己也很讲究。不想一时唾过了头,被上楼做卫生的熊小美发现,这时曾春亮当然就有些慌,就控制住她,叫她不要大喊大叫。这时他的想法可能还是很简单的,他无非就是好逃离她家。熊小美没听他的,当时就把她儿子引上来了。她儿子上来看见他母亲被小偷控制,又可能担心自家财产损失,就想抓住小偷,可一个人还是敌不过曾春亮,让他从容地逃走。两人互有受伤,肯定有怨气。***如,熊小美儿子在其中,好言安慰曾春亮,放他走。毕竟财产是生外之物,我想也就没有后面之事。当然曾春亮没得到教训,以后会偷别家,这就是后话了。
当曾春亮第二次来熊小美家时,目的就是报复,原因就不多述。这时即使熊小美当时啥都不说,曾春亮还是有可能杀了她。这时他巳经恼凶成怒。曾春亮杀了熊小美以及她丈夫后,这时他已经知道他巳经犯了死罪。如果他逃跑过程中,你若阻拦,他肯定要下杀手的,当然你和他无怨无仇,不管他,他也犯不着花力气杀你。因为这时他还是逃命要紧,能活一天就是一天。(个人观点,仅着交流)
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里如果不大喊大叫,过后的遭遇也一样。
因为做贼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,无论发现者怎么做。7月22日,曾春亮潜入到康家的三楼上睡觉,他身上还带着螺丝刀,可见他是有备而来。
当时康母如果不发出声来,也许第一个就被他解决掉了,还悄无声息的。因为曾春亮不是一般的小偷,是一个惯偷,是一个贼王。之前因为***,两度入狱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阴影。
就如警察所言,即使他没有偷康家任何东西,也可以判个非法入室罪,可以治安拘留。
他是怕监狱怕得要命,因此他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,一旦被人发现,他就会使用极端的手法。
另外一个人发现家里突然多了一个陌生人,出于本能反应,绝对会大喊一声,特别是女人,更是如此。
而作为康家的儿子,听到母亲的喊叫声,必然要冲过去看,当看到歹徒拿着螺丝刀顶着母亲的脖子,救母心切的他,自然第一反应是跟歹徒做搏斗。
康家在发现曾春亮潜入家里之后的所做的一系列行为,均符合一般人的处理方法,错的不是康家,而是曾春亮这个十分危险的人物。
他的心理完全扭曲,高度的警惕心,使得他在危险中会做出应激的反应,而过后康家的报警也激发了他自我的强烈保护机能,使他后来做出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。
我们为什么说,当时发现曾春亮在家,温和的处理也一样会遭此厄运呢,我们可以从八月十三日的那起案件说起。
如果女的被强奸了,是该说出来还是自己隐藏?
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,我读小学的时候,住在我们家附近的一家人的妹妹差点让人***了。
那时候那个妹妹小玉还不满十四岁,姐姐小芳三十多岁,有一天晚上小玉和姐姐小芳一起去县城买东西,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,所以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,她们姐妹俩急匆匆的走在山路上往回赶。其中有一段路程前后是没有人住的。走到那段路的时候,妹妹小玉说害怕😨,姐姐一边走一边拉着妹妹小玉的手,安抚着她,让她不要害怕,姐姐会保护好她的。
说话间突然间从路边的草丛里窜出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,一下子拦住了她们的去路,男人手里还拿着明晃晃的刀子,看到这一幕姐妹俩个吓坏了,男子用刀逼着,一下子就把妹妹小玉拉到了他的怀里,准备从草丛深处走去,姐姐看到这一幕,虽然吓得浑身发抖,但她心里稍微冷静了一下,普通一声就给那个男人跪下了。一边磕头一边求那个男人放过她的妹妹。男子不理她,继续拉着妹妹小玉往草丛里走。
姐姐看到这一幕已经避免不了了,她就告诉那个男的,说她的妹妹还没有满十四周岁,如果你伤害了她,是要判很重的刑的。男子明显停顿了一下,但很快再次准备拉妹妹小玉走的时候。
姐姐告诉那个男的,如果你不想放了我妹妹,一定要伤害她的话,那你就伤害我吧!求求你放了她吧,她还是一个孩子,就这样那个男的当着妹妹小玉的面***了姐姐小芳。
姐姐小芳没有忍气吞声,第二天就报警了,根据姐妹两个的描述,警方很快就抓到了犯罪分子,这个男犯罪分子判了***。最后病死在了监狱里面。
姑娘订婚了,被男方接去过年,才住了一晚就被送回来。男方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说:我家要不起你女子!说完,扬长而去。
姑娘的妈急忙问咋回事,姑娘含着一包眼泪不说话,她妈紧追,姑娘才说:那事,我给他说了。她妈一听,气得半死。
原来,姑娘在省城工作时,被一伙人轮了。一家人花了好长时间才走出来,没想到现在又被提起……可又不敢说重话,怕姑娘想不开,只得小声埋怨一句:不是叫你谁也不要说么?往后嘴学紧一点。此事按下不提。
没想到男方非常不是东西,退亲就退亲吧,把姑娘被轮的事到处说,这下好了,大家都知道姑娘被轮过。姑娘一家不知道背后被指了多少次脊梁骨。
过了好一阵,流言消退,姑娘又说了一门亲。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,她妈千叮咛万嘱咐,千万别乱说。可这姑娘也是个倔性子,转头又对男孩说了。没想到男孩一点没刁难她,一如既往对她。婚后姑娘生了一男一女,夫妻两个非常恩爱。
姑娘用坦诚面对婚姻,最终收获了幸福,她是***的。
我觉得女性被强后,说与不说,要看目的是什么。这位姑娘想要一个接纳她、不计较过去遭遇的真心人,所以她选择说。如果受害者的目的值得冒险,而且能承受秘密说破后巨大的心理压力,那就说。
如果目的不值得冒险,而且心理不够强大,那就最好别说。把它当成摔了一跤或被狗咬了一口,不要和自己过不去。毕竟人性经不起考验,大多数结局是文中姑娘的第一次遭遇,说了不仅不能让从前改写,还添堵。
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,因为这是直接关系到一个女性的隐私名誉大问题,处理不好会搞得一生中在人们的面前抬不起来头,我认为还是根据被***的过程事实,自己再三思考作出酌情不同的处理方法好。
作为女子遇到了被***的事情,可以说是自己人生的最大不兴,会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永远埋下一种的耻辱。如果是在遭到***时无有第三者在场,只有俩个人知道的事情,最好选择是对***犯怒诉以后,让他写下忏悔保证书,如果是再次发生我一定把你送进监狱。
我认为还是永远的埋藏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好,这样对自己的名誉不会造成大的副面影响,只有自己感觉到是一种耻辱,还不会影响到夫妻的关系,无有结婚的女孩也不会在婚姻的道路上造成大的影响。常言说的好,息事宁人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如果是女性遭到了***,有其他人或者是多人都知道的情况下,如果是忍气吞声隐藏起来,这样会対自己的名誉伤害上造成的副面影响更大,被***还会被人有一种以为里面是有说不清楚的事实原因,在人们面前会一生中背着不明不白的耻辱。
在这种情况下,只有选择报案的处理方法是最好的选择,让***犯得到法律上的重判,这样才是洗清自己是无辜遭到了***的最有力的说服力,也是堵住那些在背后指指点点人的嘴的最好方法。所以我认为女性遭到了***,在有第三者或者是更多的人知道的情况下,一定要选择报警才是最好的结局。
有人说唐朝很少有***案,是真的吗,你怎么看?
谢谢邀请!
对在这方面知识有限,简单说说自己的看法。不止是唐代,古代女子贞洁比命重要,受害者反而被指责,所以很多都不报官。
唐朝的确很开放,好像隋唐演义里有一段,唐代得了状元要骑马挂花在京城转几天,三藏的父亲就是就是得了状元,在京城转悠时被绣球砸到的,有个状元游街时被掠到一个很富丽堂皇的地方,有一个自称仙女的女子来跟他寻欢作乐。他也就醉倒在温柔乡。
过了几天突然想起,还要回皇宫复命,过了时间是大罪。女子跟他说了实话:她本是一个外放官员留在京城的家眷,看到状元美貌就掠来。然后给状元画了一幅画,里面是一座小楼,叮嘱他说,皇帝问你为什么回来晚了,你就说被一个仙女掠走了,你还记得仙女宫殿的样子,并画了下来。
状元复命时,皇帝跟生气,状元就按照那个女人说的,说了一遍,皇帝看了画就没在追究。原来皇帝认得画上那个地方。皇帝(应该是唐玄宗)把杨贵妃的三个姐妹封为夫人,她们喜欢把好看的少年抢回去玩弄,皇帝一看是她们家的样子,就以为是被她们掠走,也不追究了。
从这个故事也能看出,唐朝的确很开放,路上看到小鲜肉,都可以掠回家玩几天然后放掉!
在当下,流传着这样的一种说法:唐朝很少有***案。那么,这种说法是否真实?个人感觉,这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看待。
当代全世界的法律体系,以英美法系和欧陆法系为主。古代远东奉行中华法系。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,中华法系也随之寿终正寝。不过,在任何时代,法律的制订和落实,都是十分严谨的工作,古代中华也不例外。
当代中国法律认为,***的构成要件,需要有“违背妇女意志”这一点,否则,则不属于***。在我国古代,对于***的认定也不例外。古代司法认为***的成立,也需要具备“违背妇女意志”,否则就是通奸、和奸。
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中国,很多女子在遭到***后并不敢于报警,原因无他,因为在当时,被***的女子非但得不到舆论同情,反而会引来嘲讽,比如会有人认为:为什么***犯不***别人偏***你?苍蝇不叮无缝蛋。受害女生所遭到的迫害,可能要比***犯还严重。
因此,虽然唐朝有开放之称,但作为一个封建王朝,再怎么开放,其开放程度,也不能和上个世纪90年代的社会相比。并且,封建法权和封建夫权对妇女压迫很重,因此,唐代女子在遭遇***之后,大多不敢声张。因此,导致唐朝***案较少。
事实上,唐朝的社会结构以及管理制度,也在客观上遏制了***案在唐朝的发生。
唐朝奉行宵禁,平头百姓想在晚上搞活动,是十分危险的事情。在没有近现代意义的夜市环境下,大多数百姓在晚上只能在家里,从而让***案件变得较少。
此外,在我国古代,富者田连阡陌,有钱人三妻四妾,私生活方面只觉得时间不够用,没精力去做那些蝇营狗苟之事,并且自古以来,婚姻不过是交易,女子对于富贵者也是投怀送抱,这些因素,也有效降低了唐代的******发生。
不过,即便这样,唐朝著名的******依旧存在,并且,案件的主角,还是唐帝国的上层人士。
唐高宗的***武顺,有个儿子名唤贺兰敏之。***上,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外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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